海南省居民赴台湾旅游办证指南
作者: 来源: 更新时间:2014-11-06 17:54:19 浏览次数:2778次
一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程序:
1、到具有台湾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报名,交付全额旅游团费,领取旅游团费发票。
2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正确填写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,请务必用黑色水笔填写,字体工整,内容客观真实。
填表注意事项:
(a)、“申请类别”:选择“通行证和签注”。
(b)、“拟出境时间”:写报名参团的日期。
(c)、“申请事由”:选择“旅游”。
(d)、“取证方式”:选择“回公安机关领取”。
(e)、旅游团费发票复印件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(请用A4纸复印)。
3、户口所在地单位或派出所意见:
(a)、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法人出具意见。
(b)、法人代表申请出境,由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意见。
(c)、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。
4、向公安机关申请受理审批:
申请人将填写好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及户口薄原件、身份证原件、旅游发票原件送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受理。并到公安局指定相馆拍专门的证件数码照片。
5、领取证件:
申请人在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,将白色回执单、旅游发票原件、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交到旅行社。
6、公安部门费用:
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工本费;30/人,签注费:20/人,照相费:30/人,通行证有效期五年,签注有效期3个月,一次有效,停留时间10天。(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,准确价格以申请受理时缴费为准)
二、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(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):
(1)办理入台所需资料为,申请人本人填写《大陆地区居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。要求:所有资料需如实填写,不得有空白。半年以内的二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。
(2)在职人士提供单位“在职证明原件”,加盖公司公章,公司有效期内的“营业执照复印件”(加盖公章)。
(3)离退休或无业人士需提供本人“人民币伍万元之银行存款证明”(有效期3个月以上)或“人民币伍万元以上存折复印件”(半年以上,出发前一个月有交易记录);夫妻共用资产,提供“结婚证复印件”。
(4)学生(18岁以下)需提供学生“在校证明原件”(信笺要有该校名称、地址、电话,加盖公章)或“学生证原件”;需有监护人同行,提供“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”、“未随行父母同意书”。
(5)学龄前儿童需提供儿童“身份证复印件”、“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”、“出生证明”;需有监护人同行,提供“未随行父母同意书”。